汕头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内容展示

首页 >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5-03-19

image.png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5〕11号)(详见附件,下称“省通知”),省工信厅将对我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评价工作。

  请各单位通知辖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和省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系统于3月31日零时开放,评价申请单位须在5月31日24时前完成提交至地市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待地市初审通过后,评价申请单位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最终版评价申请材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有关报送要求请参照省通知),并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汇总初审形成推荐企业汇总表(省通知附件5),于6月4日(星期三)前将推荐上报文、加盖企业公章后的企业评价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汇总后的企业电子材料一并送我局(制造业创新科)。超过规定时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评价材料。

  请各单位按要求审核本辖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并于6月4日(星期三)前将企业纸质变更资料(一式两份,省通知附件6)一并报送我局(制造业创新科)(粤政易联系人:李秋鹏)。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省通知附件:1-7.zip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4日    

(联系人:制造业创新科,电话:88992011)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