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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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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4号,附件1)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动,鼓励企业申报。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积极发动。要求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机电产品再制造四个领域推荐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具有先进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并实际运行超过1年。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与《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附件2)进行对照,同类技术的相关技术指标应有所提升。

  二、加强指导,做好材料审核。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指导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并会同区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工艺技术设备。请于2025年2月26日前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完成推荐上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 年版)》.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7日    

  (联系人:唐能,电话:889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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