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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申报!2024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工作启动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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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博士工作站是我省设立的博士管理服务创新平台,主要功能是吸纳、集聚博士博士后人才,发挥人才“蓄水池”作用;为博士博士后人才提供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编制保障、联谊交流等服务;发挥人才服务平台功能,与其他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解决技术攻关难题,发挥人才孵化和成果转化基地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引导博士、博士后到乡镇开展科研和技术服务。

  支持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及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创建博士工作站。

  (一)设站单位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较强的支撑和服务能力;

  2. 具备为在站博士提供必需的科研和生活保障能力;

  3. 具备博士工作站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具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及场地保障等。

  (二)申报对象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以下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1. “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高校或对华南地区发挥良好辐射带动作用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2. 拥有以下重点创新平台之一: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广东省实验室,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学科、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省院士工作站等。

  3. 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职工比例达到30%的单位,或从事研发工作、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团队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成长性高新企业达到5%以上)且获得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4. 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平台以及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5.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和具有产业链控制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或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确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6.在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中的链主企业或承担重要职责的集群促进机构。

  7.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制造业领域和涉农、涉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从事粮油、海水种质资源科技创新等保障粮食安全、推动海洋强省建设的农业科研单位与建有省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的医疗机构。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2024年度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汇总一览表》并提供佐证材料。

  (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推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所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材料审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报单位按推荐顺序,限额择优推荐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填写附件2《2024年度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汇总一览表》)。其中,金平、龙湖、澄海、濠江、潮阳和潮南区推荐单位不超过4家,南澳县推荐单位不超过2家。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选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上报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通过组织专家评选、结果公示等程序开展择优遴选推荐。对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情况一并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所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推荐单位登陆省博士工作站备案管理系统(https://hrss.gd.gov.cn/bsbshrcfw/)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填写上传《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交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审定发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下达设站通知。

  三、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2024年度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汇总一览表》和提供佐证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和《一览表》。对照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优先支持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单位资质、经营业绩、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应尽量简化,请勿超过20页(可双面打印)。请将《申报表》和《一览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同时附上PDF格式电子版,各不超过20M),于2024年1月12日前报至所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见附件3)。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推荐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以及实地考察的视频图片资料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便及时审核和推荐上报,逾期或超额推荐的均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doc

             2.2024年度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汇总一览表.wps

             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情况表.wps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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