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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第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启动,5月23日前抓紧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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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积极发挥工业设计对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第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数量

(一)申报范围。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以及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二)推荐数量。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地市可额外增加推荐5家。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并按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推荐方式

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机构)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发动有关行业企业(机构)申报,并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推荐名单请按要求进行排序,推荐文件、汇总表以及申报材料(需编码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文件一式一份)请于2022年5月23日前报送我厅(生产服务业与交流合作处)。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需在上报材料中附相关管理办法。



联系人:梁家中


联系电话:020-83135953


邮箱:liangjz@gdei.gov.cn


附件:

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基地)

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5.地市推荐汇总表

6.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查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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